
一艘能在3000米水深作业的深海钻井平台,正让日本陷入前所未有的焦虑。今年1月股票正规配资开户,日本防卫大臣木原稔在记者会上言辞激烈地向中国提出“强烈抗议”,要求就春晓油气田开发问题立即进行磋商。然而,与日方高涨的情绪形成鲜明对比的是,那片海域的中国钻井平台已经悄然开始作业,钻头旋转的声音压过了一切外交辞令。
这片引发争议的海域位于浙江宁波东南约350公里处,春晓油气田就坐落于此。该油气田探明天然气储量超过700亿立方米,日处理能力达910万立方米,目前主要供应宁波地区,未来还将延伸至上海。让日本感到不安的是,中国使用的第六代深水钻井平台能够在3000米水深作业,并能将钻杆精准送入海底一万米深处的岩层。
日本方面长期以来坚持所谓的“东海中间线”主张,认为春晓油气田距离该线仅5公里,可能产生“虹吸效应”吸走日方一侧的油气资源。然而,这条“中间线”完全是日本单方面划定的概念,中国从未予以承认。根据《联合国海洋法公约》,中国主张大陆架自然延伸原则,即以冲绳海槽为界划分专属经济区。冲绳海槽深度超过2000米,最深处达2700米,成为中国大陆架与日本琉球群岛之间的天然分界线。
展开剩余65%春晓油气田位于冲绳海槽以西的中国大陆架上,该区域水深仅400米左右,在地质构造上与中国大陆连为一体,是中国大陆自然延伸的一部分。从法律角度看,中国在该区域的开发活动完全是在本国管辖海域内进行的正当行为。
回顾历史,中国从1974年就开始在东海进行石油和天然气勘测。1995年,原中国新星公司在春晓地区试钻探成功。2005年10月,春晓油气田正式建成投产。而日本对春晓油气田的关注始于2003年,当时日方提出该气田距离所谓“中日中间线”仅5公里,可能损害日本利益。
2008年6月,中日两国曾就东海问题达成原则共识,同意在东海选择一个区块进行共同开发,并欢迎日本企业依据中国法律参与春晓油气田的合作开发。然而,日本随后曲解共识内容,试图将春晓油气田纳入争议区域,导致合作未能顺利实施。
近年来,随着中国深海钻探技术的突飞猛进,日本在技术层面的劣势日益明显。日本海洋研究开发机构虽然也致力于深海技术研发,并计划于2026年在南鸟岛周边海域启动稀土试验性钻探,但在东海油气资源开发领域,中国已经建立起显著优势。
日本对东海资源开发的敏感,不仅源于经济利益考量,更蕴含着深层次的战略焦虑。日本方面担心,中国在东海的活动将增强其海洋控制能力,进而影响地区战略平衡。特别是中国海军力量的增强,使得日本长期以来试图通过“第一岛链”限制中国潜艇进入太平洋的设想面临挑战。
与此同时,日本在东海问题上的行动往往与国内政治需求密切相关。近期日本政府对中国东海开发活动的新一轮抗议,恰逢其推动军事正常化、配合美日同盟战略的关键时期。通过炒作东海议题,日本政府可能意在转移国内视线,为相关政策调整创造空间。
在技术层面,日本提出的“虹吸效应”担忧缺乏科学依据。油气资源的流动遵循复杂的地质规律,简单的“虹吸”概念难以准确描述实际情况。中国在春晓油气田的开发工作严格遵循国际惯例和环保标准,从1995年钻探第一口探井至今,所有工作都在中国主权范围内进行。
当前东海资源开发现实反映出两国海洋开发能力的差距。中国拥有先进的深海钻探设备和成熟的技术团队,能够在水深超过3000米的海域进行作业。而日本由于长期将能源企业重心放在下游炼化环节,在深海勘探领域存在明显短板。
在东海资源开发争议中,法律与事实站在有理有据的一方。中国在春晓油气田的开发活动建立在大陆架自然延伸原则基础上,符合《联合国海洋法公约》的规定。相比之下,日本主张的“中间线”原则缺乏国际法依据,难以得到国际社会广泛认同。
纵观东海资源开发争议的历史脉络,技术实力与法律理据共同决定了各方在海洋资源开发中的话语权。中国在东海油气资源开发中的实践表明,基于国际法的正当立场与强大的技术能力相结合股票正规配资开户,才能有效维护国家海洋权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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